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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卫生计生委关于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第四季度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发布人: 2016-12-23

 

 

市政府督查室:

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阜政办发〔20168号),我委涉及5项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我委工作实际,进行了任务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第四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动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销售(第60项)。

全市9家县级公立医院已于2015年末全部实现医院药品零差价销售。

二、推进大病保险全覆盖,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第102项)。

对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进行调整,减轻城镇居民大病就医负担。新农合大病保险已覆盖两县五区,2016年市政府确定大病保险费为每人30元,现已开展相关赔付工作。截止目前,大病保险赔付6681人次,1892万元。

三、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第123项)。

目前,参合人口数为93.41万人,常住农业人口参合率99.48%

四、市三院改扩建工程、中心血站和卫生监督所综合楼投入使用(第124项)。

市结核病防治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年底前完工。市中心血站、卫生监督所已完成主体工程,为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该项目计划明年9月底前完成。

五、全面落实“两孩”政策,提高妇幼保健、托幼等服务水平(第125项)。

1、全面落实“两孩”政策。制发《关于印发阜新市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卫发【2016145号 )和《关于印发阜新市全面两孩政策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卫发〔2016215号),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辽宁省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相关规定》的培训和宣传倡导活动,全市共举办培训8余次,印制各类宣传品20余万份,开展了完善生育政策后人口预测分析,对两孩政策实施进行了督导评估,提出整改措施。

2、提高妇幼保健、托幼等服务水平。建立梅毒、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管理登记簿及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相关基础登记,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非梅检测率达97.4%目前,完成宫颈癌检查11845人、乳腺癌检查3460人。均超额完成免费为彰武县、阜蒙县15100名妇女进行“两癌”检查。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年活动已结束,正在整理活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