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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人: 2016-09-06

 

2015年阜新市卫计委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省、市政府卫生计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内容和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较好的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法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为了全面推进全市卫计系统的法制工作,年初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阜新市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把法治建设纳入到了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中,进一步明确了每个科室、每个单位的职责。同时,我们在机构整合过程中,设立了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具体负责全委的法制和监督工作,保证了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全面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我们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和市政府的要求,结合行政权力下放,对自身的行政职权进行了全方面的清理,向社会公布了“行政权力目标和责任清单及流程图”(2015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我们对自身的涉企执法检查进行全面梳理,对大型宾馆住宿场所等3项涉企检查向社会公布,并且严格按照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开展工作。三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阜新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对市辖县区开展了专项稽查,层级稽查率达到了100%。开展全市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行政许可14个案卷进行评审,对评查结果进行了全市范围通报。四是实施重大行政案件备案审查制度。我委对企业做出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非法财物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的,在15日内向市政府办(法制办)进行备案。我委对于涉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严格管理,罚款3000元以上的案件要由卫生监督所提交到市卫计委集体审议决定。同时,我们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认真执行文件签发前合法性审核制度,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管理行为。加强具体行政行为法制审核工作,通过认真审查每个行政处罚案件、每项重大行政处理决定,保障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适当五是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我委对下属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制定了“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不允许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有与服务对象或者是执法对象有影响公正、公平执法往来,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2013年我们就制定了《阜新市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以文件的形式进行了公布,对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量化,指导全市的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截至目前,没有发生违反裁量标准擅自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杜绝了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开展了执法主体和执法队伍整顿工作。我委的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委托给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每年都与卫生监督所签订委托书。对委内设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进一步整合,能集中的全部集中,科室只保留了部分的行政许可。我委每年都对新任的或者是执法证到期人员进行统计,及时参与全市的执法证资格考核,考试不合格者或者是执法证到期者绝对不能参加行政执法行为。七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把法律学习作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学法计划,编印了学法手册,组织集中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今年委中心组组织了2次法律法规学习。注重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针对医疗事故、医患纠纷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开展了《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制宣传活动。开展了“六五普法”工作,法制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了卫生法律,增强了社会大众的卫生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我们通过举办“卫生计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学法、懂法、用法活动,使全系统的法治工作水平得到了提升。八是深入开展柔性执法创新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服务优先”的工作理念,通过开展讲清事理、讲通情理、讲透法理“三讲”执法原则,教育引导管理相对人遵守卫生相关法律,理解、支持、配合卫生工作,实现了执法管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